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第二百五十条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概念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和少数民族的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出版物",是指编印的报纸、杂志、图书、画册和制作的音像制品、影视作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刊载",是指在出版物中登载、转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是指针对少数民族的来源、历史、风俗习惯等,对少数民族进行贬低、讥讽、蔑视、差辱等。
      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作者、责任编辑、录制、摄制人员和其他对刊载上述内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 250条规定,犯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2662.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2662.html
  • 出版歧视
  • 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