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的概念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法律所规定的扶养义务。
我国有多部法律对扶养和抚养作出了规定,例如,《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018年
修正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8条规定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第1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
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2018年修正的《残疾人保障法》第9条第1款、第4款规定,"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 261条规定,犯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应当注意的是,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时,除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被告人负责解决被遗弃人的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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