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罪的概念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仅限于有形的、作为动产的公私财物。如果行为人所抢夺的对象是《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特定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公文、证件、印章等,虽然作案的手段是相同的,但因犯罪目的、动机、对
象、客体的不同,所以犯罪性质也不相同,应以特定罪名论处,而不能认定构成抢夺罪。
2.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
所谓公然夺取,是指行为人当着公私财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其他人的面,强行夺取他人控制之下的公私财物,据为己有或者给第三人所有。公然夺取财物,但不对人身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抢夺罪区别于其他
侵犯财产犯罪的本质特征。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 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且故意的内容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抢夺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 267条的规定,犯抢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