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做法、经验传授给他人的行为。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传授的对象没有限制,可以是特定的个人、不特定多人,也不问对方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具有责任能力。
2.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传授是指把犯罪方法教给他人。"犯罪方法",主要是指犯罪的技能与经验,包括实施犯罪的手段、步骤、进行犯罪准备、排除犯罪障碍、反侦查方法等;"传授犯罪方法",是指以语言、文字、动作、图像或者其他方法,故
意将实施某种犯罪的具体方法、技能、经验传授给他人的行为。传授犯罪方法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口头传授,也可以是书面传授;可以采取公开的方式传授,也可以采取秘密的方式传授;可以用语言、动作传授,即"言传",也可以是实施犯罪活动传授,即"身教";既可以面对面直接传授, 又可以通过第三者、通讯工具、媒体等传授;既可以传授一种犯罪方法,也可以传授多种犯罪方法。犯罪方法不限于实施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的方法,也包括犯罪预备、反侦查、逃避制裁等行为的方法。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实践中,多为具有犯罪经验和技能的人,尤其是惯犯、累犯、再犯,包括在押的罪犯。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 295条规定,犯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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