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概念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活动。
窝藏、收购、转移、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公安、司法机关侦查、起诉、审判相关犯罪分子的正常活动,为相关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创造了条件,故需予以刑事处罚。
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两类∶一是犯罪所得,二是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窝藏"是指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场所;"转移"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从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地点;"收购"是指为自己或者为他人购买赃物,如买赃自用等;"代为销售"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为犯罪分子代为销售;"其他方法"是指上述行为以外的掩饰、隐瞒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是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明知",不一定是"确知",即行为人无需认识到这些财物一定是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只
要行为人认识到这些财物可能是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即可。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312条第1款规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照《刑法》第312条第2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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