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条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规,故意使军事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是从《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第4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吸收改为《刑法》的具体规定的。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规,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必然违反保密法规。其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从最简单的口头陈述泄密,到高技术条件下的计算机网络泄密。不论哪 种形式,只要故意使无关人员知悉军事秘密的内容,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 范围,均属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在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时,泄密行为往往是由行为人直接实施的,如将军事秘密的内容亲口告诉他人,将涉及军事秘密的文件交给他人阅看等。
3.犯罪主体为所有军人。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按照法律规定,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除需具备以上构成要件外,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泄露绝密级或者机密级军事秘密1项(件)以上的,泄露秘密级军事
秘密 3项(件)以上的,向公众散布、传播军事秘密的,泄露军事秘密造成 严重后果的,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泄露军事秘密的,负有特殊保密义 务的人员泄密的,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军事秘密的,执行重大任务时泄密
的,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第 432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准确理解和把握"情节特别严重"的含义,恰当适用刑罚。该条第1款中的"情节特别严重" ,是加重处罚情节,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机要、保密人员或者其他负有特殊保密职责的人员泄露多项机密级军事秘密的,出
卖机密级或者多项秘密级军事秘密的,泄露绝密级或者多项机密级军事秘密的,因泄露军事秘密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2.贯彻"战时从严"的原则。战时犯同样的罪行,都应提高一个档次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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