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立功表现的认定有其严格的标准,并非所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情况都能被认定为立功。以下是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的情形,辩护人在处理案件时应特别注意:
- 非法手段获取线索 如果犯罪分子是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或者在被羁押后违反监管规定,在与律师或亲友会见过程中获取线索,并以此进行所谓的“检举、揭发”,这些行为不能被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 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 如果犯罪分子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线索是在其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这些行为同样不能被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 亲友代为提供线索 如果犯罪分子的亲友为了使犯罪分子“立功”,主动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或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这种情况下犯罪分子不能被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 供述共同犯罪行为 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其所参与的对合型犯罪中的对方的犯罪行为,这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内容,不构成立功。然而,对于掩饰、隐瞒抢劫或抢夺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嫌疑人,在供述中揭发所得或所得收益来源的犯罪人抢劫或抢夺等具体犯罪行为的,应当被认定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从而成立立功。
在司法实践中,辩护人需要仔细审查犯罪分子的检举、揭发行为是否合法、正当,以及是否符合立功表现的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分子的检举、揭发行为不符合立功的法定条件,辩护人应提出相应的辩护意见。同时,辩护人也应关注犯罪分子的供述是否涉及共同犯罪行为的揭发,以及是否符合立功的具体法律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3048.html
通过准确理解和适用立功表现的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可以确保只有真正有助于司法公正和效率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立功,从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辩护人应当充分利用法律规定,为犯罪分子争取最有利的法律后果,同时也要确保辩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3048.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3048.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