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 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 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条文要义
耕地是重要的财富,对于国计民生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我 国地少人多,耕地后备资源贫乏,耕地具有更重要的价值,关系民族的 生存和发展。故对耕地需要进行最严格的保护,严格控制农用地改为建 设用地。为保障我国的长远发展、经济平稳、社会安定,须强化土地调 控,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近些年来,各地对耕地的过度征用,已经 造成了一定的后果,必须严加管束。本条专门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 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明文禁止 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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