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六十四条:集体经济组织公布集体财产

      第二百六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 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 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条文要义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即农民,是组织成员,享有成员权。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 体经济组织职权的村委会,都对全体农民即组织的成员负有义务,其中 之一是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这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享有的知情权的具体表现。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村民小组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的规定,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 财产状况,才能使成员的知情权得到满足。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3317.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3317.html
  • 集体财产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