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依据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条文要义
      处理相邻关系,首先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没有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时,可以适用习惯作为处理相邻关系的依据。习惯,是指在 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被人们公认的行为准则,具有普遍性和 认同性,一经国家认可,就具有法律效力,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民间习惯虽然没有上升为法律,但它之所以存在,被人们普遍接受 和遵从,有其社会根源、思想根源、文化根源和经济根源,只要不违反 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规范民事裁判尺度时就应当遵从。在相邻关系 的法律适用中,如果法律已经有所规范,应当适用法律规范,不适用习 惯。当法律、法规对某种相邻关系没有规定时,应当按照习惯确定行为 规范。例如,对越界枝丫、根系以及果实坠落的相邻关系规则,法律和 行政法规都没有规定,可以根据习惯确定这种纠纷的处理。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3346.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3346.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