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 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 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条文要义
在按份共有中,必须确定各共有人的共有份额,否则不利于共有权 的行使。如果共有人对各自的共有份额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照共有人之 间的约定确定共有份额。
如果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各自的份额比例,无法确定各共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必须有确定的方法。本条规定的规则是:(1)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按照各共有人的出资额确定各自的共有份额;(2)对出资 额也不能确定,无法按照出资额确定份额的,则视为各共有人的份额为 等额享有,享有相同的份额,按照相同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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