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 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 条款。
条文要义
保证合同的内容,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应当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 在订立保证合同时,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如被保证的债权是银行贷款,具 体数额是多少。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决定保证责任的开始时间。
3.保证的方式,即承担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的范围,即在主债权的何种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的期间,即保证人在保证责任开始后应当于何期间承担保证 责任。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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