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条文要义
债消灭之后,债的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人不再享 有债权,债务人不再负担债务。在债的主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后,附随于 主债权债务关系的从债权债务关系也随之一并消灭。例如,担保物权、 保证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在债的关系消灭时一并消灭。如 果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则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 定,暂不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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