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 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条文要义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 约定之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并不随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于买 受人。这就是“知识产权保留条款”,其规范目的在于保护知识产权人的 权利,防止知识产权被侵犯。例如购买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只 能买到这本书,而不能买到这本书的著作权,著作权仍然保留在作者手 中。同样,购买专利产品,买受人买不到专利权;购买著名品牌的商 品,买受人也买不到该商品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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