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 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条文要义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
1.租赁物的名称:约定租赁物的具体名称,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 是特定物。
2.租赁物的数量:明确交付租赁物和返还租赁物的具体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例如,制造加工精密仪器的机床不能用于制造加 工一般的器件等。
4.租赁期限: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5.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明确约定具体 数额,支付的期限起止时间,支付的方式是人民币还是外币等。
6.租赁物维修:明确约定由出租人维修,或者承租人维修,以及维修方法和费用负担。
7.其他条款:如违约条款、解决争议的条款和解除权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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