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 第七百三十条:不定期租赁解除权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条文要义
      租赁合同通常是定期租赁合同,存在租赁期限。不定期租赁合同表 现为三种情形:(1)租赁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是不定期租赁;(2)当 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3)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对 租赁期限有约定,但是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510条关于补充协商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其中第一种是确定的不定期租 赁,第二种是推定的不定期租赁,第三种是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管是哪种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在 解除合同之前,应当进行催告,并且给出合理期限作为宽限期,当宽限 期届满时,当事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3814.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3814.html
  • 不定期租赁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