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 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 方法等条款。
条文要义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1)承揽的标的:是指承揽合同权利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所应进行的承揽工作;(2) 数量、质量:是承揽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约定数量的计算单位和方 法,质量是标的的技术指标、具体要求、规格等;(3)报酬:是指定 作人应当支付承揽人进行承揽工作所付出的技能、劳务的酬金;(4) 承揽方式:是指承揽合同究竟是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 的哪一或哪些具体方式;(5)材料的提供:是指完成承揽工作所需原 料由哪一方提供,及提供的具体要求;(6)履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 人履行义务的时间,主要是指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以及对 方支付报酬或者价款的时间;(7)验收标准和方法:约定具体的验收 标准和方法;(8)其他条款:如争议解决方法、违约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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