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 第八百二十六条:托运人提交审批、检验等文件

      第八百二十六条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条文要义
      对于货物的运输,有些会涉及各种审批、检验等手续问题。例如国际货物运输合同,须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的报关,须为出口的货物办理 检疫、检验等手续。这些手续是货物运输所必需,没有这些手续,无法 进行正常的运输。因而,对需要国家审批、检验之后才可以运输的货 物,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并将办理的审批、检验手续的文件提交 给承运人,以保证货物托运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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