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 第八百二十七条:托运货物包装

      第八百二十七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 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 定。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条文要义
      在货运合同中,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负有包装的义务,以保证货物 在运输途中不因包装不妥而毁损、灭失。托运人履行对运输货物包装义 务的方法是:(1)合同对包装方式有约定的,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 方式包装货物。(2)合同中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包装方式应当按照本法第619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即协议补充,按照补 充协议约定的方法包装;补充协议仍然不能确定的,应当采用通用的方 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进行包 装。
      托运人违反包装义务,没有采取适当方式包装托运货物,承运人有 权拒绝运输,这并不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规定。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3912.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3912.html
  • 托运货物包装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