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 第八百六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主要义务

      第八百六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 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条文要义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的主要义务是:
      1.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许可被许可人在约定的范围、 期限内实施专利技术,保证其对专利技术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保 证被许可人依合同约定使用其技术不会损害第三人的权利。如果合同约 定专利实施许可为排他实施许可,则许可人不得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 施专利的范围内,就同一专利与第三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如果合 同中约定专利实施许可为独占实施许可的,许可人和任何第三人都不得 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
      2.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
      3.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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