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 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073.html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073.html
本条是对合伙期限的规定。 合伙成立之后,不可能永久存在,故合伙存在合伙期限问题。 对合伙期限的确定方法是: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073.html
1.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对合伙期限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确定合伙 期限。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073.html
2.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510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073.html
条的规定进行协议补充,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确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073.html
3.补充协议仍然不能确定合伙期限的,视为该合伙的合伙期限为不 定期。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073.html
合伙合同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应该散伙。如果合伙人还在继 续执行合伙事务,而其他合伙人对此也没有提出异议的,合伙人是以其 各自的行为确认合伙合同继续履行,该合伙继续存在,原合伙合同继续 有效,但是该合伙的合伙期限变为不定期,为不定期合伙。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073.html
对于不定期合伙,包括约定为不定期合伙、确定为不定期合伙以及 推定为不定期合伙的,合伙人都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即散伙,但是,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且留出合理期 限,以便其他合伙人做好准备。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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