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处理个人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 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33.html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33.html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33.html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33.html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 输、提供、公开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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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个人信息,包括对个人身份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 传输、提供、公开。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33.html

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原则是:(1)合法: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收 集、处理,不得非法进行。(2)正当:收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应 当具有正当性目的,不得非法收集、处理。(3)必要:即使合法、正 当收集、处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也不得超出必要范围。适用上述原 则,应当坚持不得过度处理。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33.html

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33.html

(1)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其中,征得自然人监护人的同意,是指处理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个人信息,须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例 如未成年人或者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 同意进行处理,构成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33.html

(2)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须将收集、处 理的规则予以公开,以判明是否符合处理的规则。

(3)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且符合明示的处理信 息的目的、方式,在其明示的范围内进行处理。

(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都构成侵害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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