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 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63.html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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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财产是指夫妻以协议形式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关系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法定财产的对称。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63.html
立法者将夫妻法定财产制确定为基本的夫妻财产制,将约定财产制作为特殊的、补充的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有排斥法定财产制的效力,只要缔结夫妻财产协议的男女双方协商成立,在他们之间就不再适用法定财产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63.html
夫妻财产约定的要件是:(1)婚姻关系当事人须有订约能力; (2)订立的夫妻财产协议须具备形式要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63.html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人知道该约定 的,可以对抗该第三人。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63.html
(1)对内效力,是指该协议对婚姻关系当事人的拘束力。最基本 的效力就在于,夫妻财产协议成立并生效,即在配偶间及其继承人间发 生夫妻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关系当事人受此物权效力的约束。在 夫妻财产协议中,无论约定分别财产制还是个别财产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制,乃至就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的约定,都依其约定发生物权效 力。如进行变更或撤销,必须经婚姻当事人双方同意,一方不得依自己 的意思表示进行变更或撤销。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63.html
(2)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关于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 承认其对外效力,即该约定可以对抗第三人;不承认其对外效力,则该 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原则是,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即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就不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不发生对抗效力,应当以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清偿债务。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63.html
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是,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书面协议。夫妻财产约定的范围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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