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尊重父母婚姻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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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尊重父母婚姻权利的义务是亲属权的内容。对父母离婚、再婚 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负有尊重义务,不得干涉。理由是,父母享有婚 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和再婚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和干涉,子女同样如此。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67.html

子女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也构成侵权。 亲属身份权中包括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父母选择离婚和再 婚,并不是成年子女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理由,因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而改变,更不能终止。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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