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 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条文要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80.html

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因是: 在法律规定的女方怀孕、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的期间中, 女方在身体上、精神上都有很重的负担,如果在这个时期判决离婚,对 女方的身体、精神会增加过重的负担,对女方本人、对正在孕育的胎儿 以及出生后的婴儿,都会造成严重影响。男方在上述期间提出离婚请求 的,法院应直接判决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而不是判决不准离婚。在上 述期间经过之后,男方再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法院应当依法审理。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80.html

该期间是法定期间,分为三种:(1)女方怀孕期间。如果起诉时 并没有发现女方怀孕,而是在审理中或者审理结束时发现女方怀孕,也 应适用该规定,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即使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在二审 期间发现上述事实的,也应当撤销原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 女方分娩后1年内。无论女方娩出的是活胎还是死胎,均受该期间的限 制。(3)女方终止妊娠后6个月。在此期间,无论女方出于何种原因终 止妊娠的,都不准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80.html

上述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80.html

该期间的例外规定是:(1)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该期间的限 制。(2)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讼,不受该期间的限 制。例如,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紧迫的情 事,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女方怀孕是与他人通奸 所致等,均为“确有必要”。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8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8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180.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4180.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