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 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 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 零一条的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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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甘风险也叫危险的自愿承担,是来自英美法的免责事由。《侵权 责任法》没有规定这一免责事由,本条是我国第一次确认自甘风险为免责事由。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282.html

自甘风险是指受害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 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 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除外的免责事由。其 构成要件是:(1)组织者组织的文体活动有一定的风险,例如蹦极; (2)受害人对该危险有意识,但是自愿参加;(3)受害人因参加此活 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遭受损害;(4)组织者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具备这些构成要件的,即免除组织者的侵权责任,其他参加者也不承担 侵权责任。自甘风险的典型例子如参加足球比赛活动受到参加者的损害。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282.html

本条第2款规定的“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 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是指自甘风险的危险活动的组织者, 如果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构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或者学校 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文体活动,造成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的,分为两种 情况: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282.html

(1)组织者因故意或者过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受害人损 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282.html

2)组织者因故意或者过失,致使第三人造成受害人损害的,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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