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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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是北京市石景山区境内的司法机关。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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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写辉煌 忠诚铸检魂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593.html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593.html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坐落于北京市西部的石景山区。该院现有检察人员107名,其中包括公务员96名和事业编制人员11名。在这些检察人员中,有1位博士学位持有者和44位硕士学位持有者,超过97%的人员拥有本科或更高学历。此外,该院还拥有1位全国检察业务理论专家、4位北京市检察业务专家和10位检察骨干。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593.html
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和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石景山区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该院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监察体制改革等任务,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特别是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593.html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犯罪的新动向和社会矛盾的新特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于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该院准确把握批捕和起诉的条件,谨慎使用强制措施,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积极进行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多角度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同时,该院聚焦监督主业,积极探索建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行政违法监督等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首都特色的监督之路。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关注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593.html
该院以“三首”定位为准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办案,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支持石景山区“三区建设”,为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的新地标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努力开启首都城市西大门建设的新篇章。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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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
前往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公交路线如下:
1. 地铁路线:
• 乘坐地铁1号线,在古城站下车,从D西南口出站,步行约570米即可到达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2. 公交线路:
• 附近公交线路包括:318路、325路、专210路、专108路、专61路、336-337路联运(晚高峰)、337路、992路、336-337路联运(早高峰)、597路等。
自驾路线: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地址是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2号。
以下是从北京市中心出发前往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的自驾路线建议:
1. 从北京市中心出发:
• 您可以沿着西二环或西三环行驶,然后转入阜石路(G108)。
• 继续沿阜石路行驶,直到看到指示牌指向石景山区,按照指示牌行驶。
2. 沿阜石路行驶:
• 沿阜石路行驶至石景山区,然后转入石景山路。
3. 沿石景山路行驶:
• 沿石景山路行驶至古城南里,转入古城南里甲2号即可到达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包括:
1.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在本辖区内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
2. 接受领导和报告工作: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 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对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
4. 支持公诉及提起抗诉: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及提起抗诉。
5. 法律监督: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及监狱、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6. 公益诉讼: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7. 侦查职务犯罪:负责受理辖区内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
8. 受理检举、控告、申诉: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
9. 监督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
10. 监督侦查工作:负责对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
11. 监督监管场所: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
12. 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13. 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
14. 其他工作: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这些职责体现了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在维护法律公正、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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