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
1.办公地点: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794.html
丰台区南苑西路11号院12号楼。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794.html
2.管辖范围与受案类型: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794.html
执行案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794.html
2019年1月31日起,当事人申请执行及执行异议案件,立案接待地点变更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院本部不再接待相关案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794.html
3.联系方式: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794.html
010-83827881。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794.html
4.接待时间: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794.html
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794.html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794.html
1. 执行案件的受理与实施:
• 执行局负责对本院一审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 执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 执行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以及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2. 执行申请的处理:
• 执行局在收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执行局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 财产查封与拍卖:
• 执行局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4. 执行管理:
• 执行局负责执行管理、执行信访、执行督查和执行审查事项,确保执行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5. 法律文书的执行:
• 执行局执行的案件必须是经当事人申请,法院立案受理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6. 执行信访与监督:
• 执行局处理与执行相关的信访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7. 执行异议的处理:
• 对于被执行人提出的执行异议,执行局负责进行审查和处理。
8. 宣传与教育:
• 执行局还承担着普法宣传的职责,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执行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这些职责,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致力于维护法律的权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公共交通:
1. 地铁路线:
• 乘坐地铁四号线在新宫站C出口出站,沿南苑西路东南方向到大华超市处向东走400米即到。
2. 公交路线:
• 乘坐353、827、954、685路公交到南苑西路站下车,沿南苑西路东南方向到大华超市处向东走400米即到。
自驾路线:
1. 起点:北京市中心
• 从北京市中心出发,您可以沿着西二环或西三环向南行驶。
• 经过六里桥后,继续沿京港澳高速(G4)向南行驶。
2. 具体地址
• 执行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11号院12号楼。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职责如下:
1. 执行本院判决:
• 执行局负责执行本院一审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 执行其他法律文书:
• 执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 执行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 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 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3. 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案件:
• 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执行受托执行案件,办理受托及委托执行案件的相关事宜。
4. 执行案件的立案受理:
• 执行局收到立案受理的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5. 财产调查与强制执行:
• 执行局代表执行法院,可以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6. 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当事人或其他人员以及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对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而拒不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7. 执行异议案件的处理:
• 执行局负责处理执行异议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进行审查和处理。
8. 执行管理、信访、督查和审查:
• 执行局负责执行管理、执行信访、执行督查和执行审查事项。
以上职责体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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