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1.办公地点: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57.html
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 32号。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57.html
2.管辖范围与受案类型: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57.html
(1)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六个区县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案件和同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57.html
(2)受理不服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和本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57.html
(3)监督指导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57.html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57.html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57.html
(6)自2021年12月14日起,北京三中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的证券期货犯罪第一审案件,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不再管辖此类案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57.html
(7)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57.html
3.联系方式
(1)诉服热线:010-84773022;010-84773891;010-84773861。
(2)信访热线:010-84773255;010-84773689。
(3)档案室:010-84773052。
4.邮寄立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编:100012;电话:010-84774108;联系人:李师师。
5.网上立案
电话:010-84774108:联系人:梁东。
6.财产线索提供方式:
电话:010-84437011(工作日 9:00-11:30、14:00-17:30);
收件人: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 32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财产线索接转中心,邮编1
00012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是中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北京市模范法院、首都文明单位,成立于2013年8月6日,同年8月21日起正式受理案件。以下是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详细介绍:
- 办公地点:
- 法院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广顺北大街32号。
- 案件管辖范围: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六个区县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案件和同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
- 审判庭设置:
- 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六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申诉审查庭、执行局等多个审判执行部门。
- 特色法庭:
- 法院共设置各类法庭50个,包括远程视频法庭(数字法庭)、外事法庭、少年法庭、亲情会见室等。远程视频法庭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声音图像和案件信息系统的对接,为不能或不便到庭的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外事法庭配有同声传译,维护涉外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少年法庭营造温馨的环境,体现出对未成年当事人的司法人文关怀。
- 司法为民: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交通路线:
- 公交路线:乘坐130路、404路、416路、855路到候庄路口南下车,路东;乘坐361路、409路、613路、657路、660路、651路、944路、966路到湖光北街路口下车,东侧广顺北大街与宏泰西街十字路口东南角;或乘坐地铁14号线和15号线望京站,F出口,向北50米。
- 自驾路线:北四环至京承高速辅路,沿湖光中街向东行驶至广顺北大街后向北100米;机场高速四元桥出口,沿京密路向北行驶经广顺南大街、广顺北大街至望京地铁站北50米;北五环广顺桥出口,沿广顺北大街向南至与宏泰西街十字路口东南侧。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其专业化的审判队伍、广泛的案件管辖范围以及积极的司法为民措施,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共交通:
1. 公交路线:
• 乘坐130路、404路、416路、855路公交到候庄路口南下车,路东;
• 乘坐361路、409路、613路、657路、660路、651路、944路、966路公交到湖光北街路口下车,东侧广顺北大街与宏泰西街十字路口东南角。
2. 地铁路线:
• 乘坐地铁14号线和15号线至望京站,从F出口出站,向北50米。
自驾路线:
自驾路线建议:
1. 北四环至京承高速辅路:
• 沿湖光中街向东行驶至广顺北大街后向北100米。
2. 机场高速四元桥出口:
• 沿京密路向北行驶,经过广顺南大街、广顺北大街至望京地铁站北50米。
3. 北五环广顺桥出口:
• 沿广顺北大街向南至与宏泰西街十字路口东南侧。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职责: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案件管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管辖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地域内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以及上述区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
- 审理特定案件:负责审理辖区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辖区内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重大涉外(含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案件。
- 二审案件:负责审理辖区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的上诉或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 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受理不服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和本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监督和指导:监督指导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 司法执行和决定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 国家赔偿: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 司法建议: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 便民服务:北京三中院实施精准化、精细化审判管理,通过“周分析、月研判、季度讲评”的全流程指挥调度体系,对指标情况开展分析研判,找准症结、靶向整改。同时,通过提升二审首次开庭率,缩短了从立案到第一次排庭的时间;对于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通过二审开庭审理纠正错误、予以改判,降低了二审发回重审率。
- 巡回审判: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对涉及民生的民商事和行政类案件,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力争实现“开庭一件、解决一片”的效果。
这些职责共同构成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内容,体现了其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权益、服务区域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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