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破产法庭(第三审判区)
1.办公地点: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61.html
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首钢重型机械厂院内。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61.html
2.管辖范围: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61.html
北京市辖区内。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61.html
3.受案类型: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61.html
一是自2019年11月1日起,下列案件由北京破产法庭集中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61.html
(1)北京市辖区内区级以上(含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61.html
(2)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商事类衍生诉讼案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61.html
(3)跨境破产案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61.html
(4)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61.html
二是北京破产法庭所在法院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下列破产衍生诉讼案件交由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1)按诉讼标的额应由区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破产债权确认案件:
(2)按诉讼标的额应由区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取回权案件。
三是上述所列之外的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和全部强制清算衍生诉讼案件,由北京破产法庭所在法院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四是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按照案件性质和人民法院内部职能分工,由相应审判庭归口审理。
五是2019年10月31日以前,申请人已经向区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清算或者破产申请的,由该院继续审理,不移送北京破产法庭。
4.联系方式:
010-59891824。
(三)清河人民法庭
1.办公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京山线茶淀站北京清河农场。
2.管辖范围:
天津市宁河县茶淀乡清河农场。
3.受案类型:
负责审理天津市宁河县茶淀乡清河农场地区刑事、经济、民事一审案件及辖区内各监狱、劳改场所移送的减刑、假释案件。
4.联系方式:
022-67989594
(四)团河人民法庭
1.办公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首钢重型机械公司院内(第三审判区)。
2.管辖范围与受案类型:
负责审理北京市大兴区基层法院移送上诉的二审民事案件。
3.联系方式:
010-59891681。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区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对其的介绍:
- 办公地址:
- 第三审判区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首钢重型机械公司院内。
- 交通路线:
- 可乘坐地铁八宝山站后转乘961、574、76路公交到吴庄南站下车步行850米即到;或从一中院(永乐西小区站)乘坐959、354、436路到吴家村站下车即到;还可以乘坐354、436、481、611、959、运通113、运通114路到吴家村站下车即到。
- 接待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联系电话:
- 接待电话为68639038,同时北京法院人工诉讼服务热线为12368。
- 管辖范围和审理案件类型:
- 第三审判区所在办公部门包括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赔偿办公室、北京破产法庭、审监庭、团河法庭。审理案件范围包括一、二审民事案件、商事案件;清算破产案件;一审、二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各类再审案件;由本院受理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和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以及应由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等。
- 北京破产法庭:
- 北京破产法庭也位于第三审判区,负责审理相关的破产案件。
第三审判区作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部分,承担着重要的审判任务,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共交通:
1. 地铁1号线八宝山站出发:
• 乘坐961、574、76路公交到吴庄南站下车,步行约850米即到。
2. 一中院(永乐西小区站)出发:
• 乘坐959、354、436路公交到吴家村站下车即到。
3. 其他公交线路:
• 乘坐354、436、481、611、959、运通113、运通114路公交到吴家村站下车即到。
自驾路线:
1. 从北京市中心出发:
• 沿西二环或西三环向南行驶,然后转入京开高速,从京开高速转入南四环,继续行驶至丰台区,根据导航指示前往吴家村路。
2. 从地铁1号线八宝山站出发:
• 八宝山地铁站距离第三审判区较远,下车后建议换乘共享单车或出租车前往。
3. 使用导航软件:
• 使用导航软件,输入“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首钢重型机械公司院内”进行导航。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区的职责: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区的职责主要包括:
- 审理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负责一审、二审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
- 清算破产案件:负责审理相关的清算破产案件。
- 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一审、二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
- 再审案件:负责各类再审案件的审理。
- 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负责由本院受理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审理。
- 赔偿义务机关案件:负责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以及应由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
第三审判区作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民事、商事、行政等多个领域的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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