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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纠纷是指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而引起的纠纷。《民法典》第1024 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我国民法学界普遍认为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民法典》规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指民事主体对自身名誉享有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对由其活动产生的社会评价享有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名誉权。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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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74.html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原则性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4 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是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侵犯名誉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5 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
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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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74.html
《民法典》总则编对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进行了规定: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享有名誉权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74.html
《民法典》人格权编第 5 章专门规定了名誉权和荣誉权,是我国对名誉权的首次系统性立法。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74.html
《民法典》第 1024 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本条规定了名誉权的内容及名誉的定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874.html
第 1025 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捏造、歪曲事实;
(2)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3)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 1026 条规定,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2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2)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3)内容的时限性;
(4)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5)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6)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以上是关于如何处理好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与保护名誉权关系问题的规定。
第1027条规定,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条是关于文学艺术作品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的规定。
第1028 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该条是关于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名誉权补救措施的规定。
第1029 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第1030条规定,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该两条规定了信用评价及信用信息处理保护问题。信用作为名誉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典》对信用评价及信用信息给予了明确保护。
除了《民法典》人格权编第5 章外,《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第1章一般规定、第 2 章损害赔偿等都是人民法院审理名誉权纠纷案件重要的法律依据。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名誉权。自然人的名誉权与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誉权存在一定区别。
区别主要表现在:
(1)名誉的内容不同。对自然人的名誉主要围绕其个人素质,如品德、才能等因素,是人格尊严的体现。通常而言,品德和才能是属于自然人的社会评价。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社会评价主要围绕其信用、生产经营能力和经营状况等因素,与财产性利益联系更密切。
(2)名誉权受侵害的方式不同。暴力侮辱只能对自然人名誉造成侵害。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名誉权通常因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损,自然人的名誉不包括这些商业性内容。另外,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同时可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后果不同。自然人可能因名誉受损而遭受精神损害,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没有精神损害。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名誉上的损害主要表现为财产损失。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名誉权不能界定为财产权。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包括:
(1)侮辱。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或其他方式贬损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
(2)诽谤。诽谤通常指捏造虚假事实丑化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
(3)其他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包括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侵犯名誉权。媒体进行不实报道,或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导致不实报道的,可以构成对名誉权的损害。新闻报道中可能同时出现对民事主体的侮辱和诽谤。《民法典》第999条、第1025条、第1026条和第1028条也对新闻报道失实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做了特别规定。(4)创作文学、艺术作品时使用素材不当可能对素材中涉及的民事主体名誉造成损害。另外,本法第 1029条还将信用纳入名誉权中进行保护。该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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