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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占有物被他人侵占或者妨害,占有人请求给予损害赔偿的纠纷。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占有保护的债权保护方法。占有物受到侵占或者妨害,如果已经造成了占有人财产利益损失的,则成立侵权行为,占有人产生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占有虽非一种权利,但也属于法律所保护的一种财产利益,不受他人非法的任
意侵害,侵害占有的应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910.html
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应理解为对占有利益的损害。侵害占有可能发生的损害主要有:(1)占有使用收益的损害,即占有人不能使用收益占有物而生的损害。若本权人以强力自占有人处取回占有物,则占有人可以向本权人请求使用期限内收益的损害赔偿。侵害占有导致占有人无法收取其本应取得的占有物孳息时,侵害人应予赔偿。
(2)支出费用的损害,即占有人对占有物支出的费用,本可向物的权利人请求偿还,却因该物被侵夺而毁损灭失不能求偿。(3)责任损害,即占有人因占有物被第三人侵夺发生毁损灭失后,产生对物的权利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910.html
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保护占有的主体,仅限于有权占有人和善意的无权占有人,恶意占有人不享有此项权利。我国《民法典》虽未规定善意占有人的收益权,但是善意占有人对权利人有必要费用的求偿权,对因使用造成占有物的损害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说明其可以使用占有物。侵害占有的行为会导致善意占有人的财产权益受损,其
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恶意占有人对占有物没有任何权益,其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缺乏权益基础,故恶意占有人不能行使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而言之,恶意占有人不但不能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其造成占有物损害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此,《民法典》第459 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
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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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910.html
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应依据侵权纠纷确定管辖,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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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910.html
处理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 462 条的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910.html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占有物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是重要的占有保护方法,从性质上讲,是一种债权保护方法。在适用本案由时应当注意: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与物权损害赔偿纠纷之间的区别。占有物损害赔偿所保护的是占有利益的损失,物权损害赔偿保护的是物权利益的损失。前者是否包括物毁损的损害赔偿在内,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尚不够清楚。具体来
看,在有权占有的情况下,赋予占有人对物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与物权人的物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不冲突。因为是有权占有,所以占有人取得赔偿后,自然应依据相应的法律关系对物权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此类纠纷应当优先适用物权纠纷类型下的相应案由。但是,依据《民法典》第461条的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从请求权基础来看,有权占有人是可以依据本条规定行使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在此情况下,也可以适用本案由。
此外,在涉及占有物的纠纷中,往往会存在返还原物与损害赔偿等并用的情形,这既是实际情况的反映,也是对占有状态周延保护的必然要求。在具体确定案由时,可以按照适用案由的一般规则,直接适用它们的共同上级案由,即“占有保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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