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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海事债权确权,是指海事法院发布强制拍卖船舶公告、发布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公告后,债权人在公告期间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债权证据,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者公证债权文书,以及其他证明具有海事请求的证据材料等,向发布公告的海事法院申请债权登记。对提供债权证据的,海事法院裁定准予登记;对不提供债权证据的,海事法院裁定驳回申请。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00.html
海事法院对债权人提供的债权证据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查后,裁定予以确认或不予确认。如果在申请债权登记时,债权人提供的是其他海事请求证据,则该债权人应当在办理债权登记后,向海事法院提起确权诉讼。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及时申请仲裁。海事法院对确权诉讼作出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对外国法院、国外仲裁机构或者公证机构作出的司法文书、仲裁裁决或者公证债权文书,是否承认其效力,依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缔结的司法协助国际条约、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互惠原则处理。海事法院认为承认和执行该裁判文书或者公证债权文书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则裁定不予承认和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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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00.html
海事债权确权纠纷是典型的海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第 100 条的规定,即与拍卖船舶或者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含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相关的债权登记与受偿案件,以及第 108 条规定的申请执行与海事纠纷有关的公证债权文书案件,均应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00.html
海事债权确权纠纷案件涉及前后相互衔接的多个程序,不同的程序应依据相应的管辖规则确立管辖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 102 条和第 103 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合同履行地或者船舶扣押地海事法院提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不受当事人之间关于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约束,在债权登记前,债权人已向受理债权登记的海事法院以外的海事法院起诉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 条的规定,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登记债权的海事法院一并审理,但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的除外。如果是责任人在诉讼中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则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 条的规定,向受理相关海事纠纷案件的海事法院提出。相关海事纠纷由不同海事法院受理,责任人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应当依据诉讼管辖协议向最先立案的海事法院提出;当事人之间未订立诉讼管辖协议的,向最先立案的海事法院提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以后,当事人就有关海事纠纷应当向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之间订有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除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00.html
债权人向发布公告的法院提供的是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者公证债权文书,以及其他证明具有海事请求的证据材料等债权证据的,由发布公告的海事法院对相关债权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债权人提供的是其他海事请求证据的,应当在办理债权登记以后,在受理债权登记的海事法院提起确权诉讼。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及时申请仲裁。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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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00.html
海事债权确权纠纷是具有鲜明的程序性特征的案件,其法律适用主要是一些程序性规则,主要包括《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 10 章关于海事债权确权程序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规定》等。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首先,海事法院裁定强制拍卖船舶的公告发布后,债权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就与被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申请登记。此处所指与被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是指与被拍卖船舶有关的海事债权,即带有海事请求权性质的债权,而非一般债权。其次,海事债权确权程序的特殊之处在于,在该程序中海事法院并非对相关的海事债权重新进行审理,而是对当事人提交的作为债权申报依据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经审查认定前述债权申报依据真实性合法性的,即裁定对海事债权予以确认。如果债权人提供的是其他海事请求证据,则应当在办理债权登记以后,在受理债权登记的海事法院提起确权诉讼。海事法院对确权诉讼作出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及时申请仲裁。因此,在确定该案由时,应充分注意此类案件所具有的对有些债权证据系做程序性审查、有些系做实体确权审理的以一审终审为原则,需要判定碰撞船舶过失程度比例的,则当事人对海事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提起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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