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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承包合同纠纷,是指渔船的船舶所有人或合法占有渔船的人将渔船交给承包人进行经营管理,由承包人交纳承包费的合同。当事人因此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发生的纠纷,为渔船承包合同纠纷。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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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32.html
该类纠纷属于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的海商纠纷。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应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民事诉讼法》第23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该类案件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因此,就海事法院
的地域管辖而言,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相应辖区的海事法院管辖。至于各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则应依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32.html
该类案件属于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案件,因此,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4 条规定的相关管辖连接点,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书面协议选择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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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32.html
审理渔船承包合同纠纷,主要是以《民法典》第3编合同编、合同编第1分编中的相关规定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农业承包合同、林业承包合同、渔业承包合同、牧业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体现出的有关承包合同的一般法理,亦可予以参考。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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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通过订立承包合同,由承包人对渔船进行经营管理并向渔船船东或渔船的合法占有人交纳承包费这一经营管理方式,具有一定的时代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渔船为标的物进行承包经营的越来越少,据不完全统计,因此而产生的承包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少。目前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与承包合同有关的纠纷类型,主要包括农业承包合同、林业承包合同、渔业承包合同、牧业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确定此类案件的案由时,需注意该类纠纷是否符合其他案由的规定,例如,是否构成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船舶租用合同纠纷、合伙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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