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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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而引发的纠纷。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260.html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因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责任的民事纠纷。公司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实践中,存在大量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如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再比如,公司章程规定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
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出售该资产。《公司法》第20条第1款、第2 款规定了禁止滥用股东权利的原则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框架下行使权利,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纠纷。为了防止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公司法》第147 条第1 款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260.html

关于诉讼主体的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23条之规定,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依据《公司法》第151 条第1款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原告,依法由监事会主席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依据《公司法》第151 条第3 款规定对他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原告,依法由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24 条规定,符合《公司法》第151 条第1款规定条件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第151
条第2款、第3款规定,直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符合《公司法》第151 条第1 款规定条件的其他股东,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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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260.html

对于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司法实践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司诉讼类型为公司组织诉讼,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司组织诉讼,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8 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种观点认为,损害公司利益纠纷的股东
代表诉讼涉及公司组织关系,是由股东在公司怠于提起诉讼时,代表公司起诉侵害公司利益的股东。为了便于公司和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便于公司提供证据或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亦便于此后可能发生的强制执行,故对于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应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应根据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被告类型,
分别确定管辖:(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以及“董监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应适用公司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规定;(2)他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应根据侵权行为地、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确定管辖。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案例看,多数采第一种观点,即以侵权行为地、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作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管辖法院。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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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260.html

处理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公司法》第20条、第21条、第147条、第149条、第15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23~2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第1条、第2 条;《民
法典》第 83 条第1款。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260.html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指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而引发的纠纷。第三人由于侵权行为或者违约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不属于此案由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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