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7.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

 

[释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10.html

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所引起的纠纷。紧急避险是指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他人一定利益的救险行为。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10.html

紧急避险是以损害较小的利益来保全较大的利益,因此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超过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也即避险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小于所避免的损失,否则避险行为就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在紧急避险的场合,一般情况下,因紧急避险而造成的损害,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危险系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则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仅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但如果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1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10.html

[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10.html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4 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8 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1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10.html

[法律适用]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10.html

处理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第18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事诉讼法解释》等相关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1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10.html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2008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特殊类型侵权纠纷第二级案由之下设有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第三级案由。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其修改为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仍然作为第三级案由置于侵权责任纠纷案由之下。2020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延续了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规定。涉及紧急避险时有关损害承担
的案件,确定为本案由。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者他人的合法
利益免受更大的损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造成他人少量损失的紧急措施,称为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一种合法行为,是在两种合法利益不可能同时都得到保护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用牺牲其中较轻的利益,保全较重大的利益的行为。危险有时来自人的行为,有时来自自然原因。不管危险来源于哪儿,紧急避险人避让风险、排除危险的
行为都有其正当性、合法性,因此各国通行做法都是将紧急避险作为免责的情形之一。

关于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民法典》没有对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作出规定。《刑法》第2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我国民法理论和实务也都借鉴上述内容,对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做法。具体而言,紧急避险行为须满足的构成要件有:(1)必须是为了使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避险应是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2)必须是对正在发生的危险,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如果危险尚未发生或者已经消除,或者虽然已经发生但不会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则不能采取避险措施。某人基于对危险状况的错误认识甚至臆想而采取避险措施,造成他人利益损害的,当然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必须是在不得已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即该避险行为具有现实紧迫性,如果面对突然而遇的危险,不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就会造成更大的损失,这时就要采取紧急避险行为。(4)不能超过必要限度,这是对避险行为的要求。也就是说在面临紧急危险时,实施紧急避险行为的人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尽可能小的损害来保全更大的合法利益。概言之,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轻于该危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害。关于紧急避险的认识,一定要注意其与正当防卫的异同。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都是阻却违法行为,行为目的都是保护公共利益、公民和本人的合法利益,二者成立的前提条件都是合法权利受到严重危险,两者都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都在符合各自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但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明显的区别,主要包括:(1)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多种多样,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是不法侵害人的非法侵害;(2)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是排除危险的唯一方法,而正当防卫则不在此限;(3)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危险造成的损害,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4)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的本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可以对第三者实施。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5310.html
  • 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