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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 条的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在起诉前申请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一种保全制度。诉前财产保全制度设立目的就是保证将来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能够全面顺利地得到执行,从而维护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有效地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74.html
人民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须在48 小时内作出裁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应立即开始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该四类措施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张贴封条或者其他必要的措施,将有关的物品封存起来,未经行使这一权力的人民
法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启封、动用的情形。扣押,是指将被申请人的物品扣留起来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将物品运到另外场所进行扣留,如果扣留不便的,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就地扣留。需要说明的是,扣留后不得占有、使用、处分,即物权相应权能并没有改变。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履行一定法律手续后通知银行等对被申请人的存款、资产、股权等收益,不准提取转移等方面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即上述以上措施以外的、由法律作出规定的方法。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74.html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自动转为诉讼中的保全措施;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措施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自动转为诉讼、仲裁
中的保全措施或者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期限连续计算,人民法院无须重新制作裁定书。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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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74.html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 条的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案件由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从法律规定看,为方便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除了将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和被申请住所地作为受理法院外,还将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作为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其中对案件有管辖权
的法院,是指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将要提起的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如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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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74.html
处理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至第105 条,《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52 条、第160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74.html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对于提起诉讼的法院具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也可以选择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当事人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60条规定将保全手续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受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不得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没有在该法院起诉,就不按要求移送相关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手续、材料、保全费以及担保金等。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受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仅效力等同,而且时间等同,因此受移送人民法院在原财产保全期限届满后作出保全续封裁定、续冻手续时,不能将此
续封手续视为轮候查封,特别是有另案法院轮候查封时,此续封手续也不能排在另案法院的轮候查封之后。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4)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自动转为诉讼或仲裁中的保全措施;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措施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依
前款规定,自动转为诉讼、仲裁中的保全措施或者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期限连续计算,人民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采纳的,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因此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就享有管辖权。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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