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出发,只有“试用期”的概念,法律并未规定所谓的“试工期”“试 岗期”。实际工作上,较多用人单位作为面试环节之一,会安排求职者到待聘岗位进行试操作(俗称试工、试岗等)。这种情况下的试工、试岗是求职者在入职前与用人单位相互考察的过 程,此期间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此种做法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劳动者 已和用人单位就建立劳动关系的岗位、工资等主要条款事项协商一致并办理入职手续后,用人 单位以试工、试岗或跟岗学习等方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安排,实际上可能已属实际用工,劳动 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履行劳动关系建立后的各项应尽义务。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762.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