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对方当事人 可以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 定确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10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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